折舊 (depreciation)
參考鄭丁旺老師的教科書,折舊是成本的分攤,而不是資產評價,不是為了讓資產的帳面金額符合市價而做。
舉例而言,6萬元且無殘值的汽車,估計可使用5年,所以用每年各1.2萬元計算來分攤成本,在使用期間將成本分攤掉。
在折舊1年後,帳面金額剩6萬元-1.2萬元=4.8萬元。
但這並不表示這汽車現在拿去賣是4.8萬元喔。
然而,法律上和會計上似乎認知不太相同,法律上如果一台汽車被撞壞要計算賠償時,可能就會因為用了一年而要扣掉1.2萬元。
那如果用5年的汽車被人撞壞,就不用賠了嗎?
這是曾有學者探討的問題喔!